公司治理架構
本公司致力於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,除遵守各項法令規章外,我們積極落實以下各項原則:
一、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
董事會為公司治理之重要核心,透過健全而有效之董事會運作,除為公司營運上提供策略性指導,並可監督公司管理階層之經營績效,為最高治理機構,其下設罝薪酬委員會、內部稽核及總經理,各盡其職分別協助董事會善盡監督之責,以有效執行各項營運活動,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。
二、保障股東權益
公司定期依法通知並召集股東會議,呈送重大營運議題經股東會通過,決議事宜公佈於股市觀測站供股東閱覽,提供固定窗口為股東服務,充分提供各項管道讓股東了解公司經營管理狀況,保障股東權益。
三、強化董事會職能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七席(有三席獨立董事),各董事具學識經驗豐富,分別跨足高科技、法律、財務管理相關專長,董事長經營管理及營運判斷經驗豐富,領導公司及股東獲取最大之股東權益。
為強化管理機能,協助董事會執行及評估整體薪酬、經理人報酬與福利政策,2011年於董事會下成立「薪資報酬委員會」,由全體獨立董事加外部人員組成,委員會共有三名委員,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。
審計委員會為公司治理組織架構的主要單位,本公司於2020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以資遵循。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於2020年6月18日成立,取代原有監察人功能,並由三席獨立董事為當然委員。
本公司認為有效的董事會運作是永續經營的根基,董事會主要職責在於監督,督促公司守法、即時揭露重要訊息及誠信經營;其次,與經營團隊維持良好的溝通管道及良性互動,指導公司業務之執行及重大決策之決議,以確保公司發展及保障股東權益。
公司訂有董事會議事辦法,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,目前董事長為林訓民先生,同時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,可使董事深入了解公司經營重要議題,亦可強化管理團隊之執行力。各董事皆秉持高度自律,若議案涉及自身利害關係,均秉持利益迴避原則予以迴避。
四、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
公司重視銀行、債權人、員工、消費者、供應商、社區或公司利益相關者權益,指派專責相關單位成為這些關係人之服務窗口。
五、提昇資訊透明度
公司定期將相關資料上傳至「公開資訊觀測站」供投資人參考。